当前位置:k8凯发官网入口-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2月23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hrs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68788038,86590789,传真:68788012,电子邮箱:njrsjfgc@163.com。
一、概 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6号)部署,对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04号)要求,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人民群众的需求关切及“五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止2017年底,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咨询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一)组织领导
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全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条口的政务公开及信息发送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达69人(兼职)。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咨询服务中心等处室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培训与研讨,研究分析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2017年,我局共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1次;召开5次专题会,研究局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实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凡制定下发文件,均明确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及时在局门户网站、电子公示栏等载体公布,实现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面、便民利民。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和责任,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坚持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标,开展年度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及时协调相关处室、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三)公开形式
1、官方门户网站。
一是强化载体建设。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审核,建立台账,不断更新完善局门户网站内容,不断提高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水平。2017年,局网站访问量在中国南京网站群组成站点访问量排行中,始终保持在第一位。全年网站访问量共835.8万次,发布各类信息107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82条,新闻发布会10次,在线访谈7次,更新区园之窗320条,报省人社厅网站信息113条,同源维护中国南京网站信息226次。二是强化网上办事,深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事服务大厅建设。积极落实部、省“互联网 人社”工作部署,推动就业创业、人事人才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改进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年网站个人注册数4.9万人,单位注册数2.4万家。有2090家单位通过ca平台实现有关业务网上在线办理服务。网上办事大厅2017年登陆量为251万人次,网上各类查询、公示及办事等在线服务总量达到741.7万次,录用备案、参保停保等实际网上办理业务合计23.3万次。三是做好网络问政,及时回应网民关切。2017年我局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共受理网贴315件,网帖内容涉及网民社保缴纳、异地转移,失业领取、儿童医保,市民卡、金保二期工程、职称评定、技师补贴、合同签订、工作福利、工伤待遇、劳动监察等相关问题。我局全部受理并办结完毕,办结回复率100%。市局网站定期更新“互动参与”频道,适时发布相关音频文件,本年度共发布12333热线电台直播节目96期。
2、新闻媒体、“两微一端”。
综合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动视)以及 “我的南京”app、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民生政策和政务信息,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全年参加、举办新闻发布会10余场,组织安排各类新闻采访400余人次,组织直播在线访谈10余期,发布新闻通稿56篇,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报纸新闻600余篇。与南京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合作开办“人社在线”栏目,与南京电台新闻频道(调频fm106.9)合作开设南京12333直播栏目,每周一和每周三通过电波直接解答市民人力资源保障政策咨询。加强“南京人社”官方微博、“南京社保”、“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等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动态发布信息。局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0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00余条,回应微博咨询诉求5000余条。积极开设新服务渠道,开通12333咨询服务专栏,在“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栏目开设“12333”语音专栏。建立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回应处置重大舆情,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正面引导。安排专人负责时刻关注舆情动态,收集整理舆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要求重大舆情一事一报,重大突发舆情事件1小时内上报。
3、“12333”电话咨询服务。
12333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人才队伍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业务咨询、各类信息查询、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等服务。2017年,通过加强内控管理与队伍培训,实现了咨询服务能力的再提升。全年12333电话咨询服务总量达406.6万次,较去年同期增长 6.1%,人工服务接通率84.4%,12333咨询服务满意度达93.5%。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2017年度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0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制定全局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突出做好就业、社保、财务等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动态更新,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让公众及时了解人社领域简政放权情况。二是全面梳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整理出我局“应上尽上”、“不见面”、“见一次面”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办事目录、依据、流程等。设计开发全市人社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对申报材料、文书样式、审批流程、网上审批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针对人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特点,建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发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的信息采集字段、随机抽查细则等相关内容。专门编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手册,组织召开全市人社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培训会,对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并提出明确要求。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完善申请受理、登记、交办、答复流程,规范答复意见,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1项,受理51项,全部按期答复。所有事项的公开范围、公开程度判断准确,符合规定。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全年12333电话咨询服务总量达406.6万次。局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上共受理网贴315件,12333信箱4787封。受理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信箱72件,市长信箱384件,局长信箱501件。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7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3起。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兼职工作人员69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安排32.29万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32.29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坚决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服务为民、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宗旨,不断创新方法、拓展渠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我们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的研究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大,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严谨规范;“互联网 政务服务”水平还不够高,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创新方式;针对服务群众面广、量大、类型多等特点,政务公开的载体、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拓展,平台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效能和透明度、公信力,更好为地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九、说明与附表
1、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附表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